《关于业余选手董卿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》全文如下:
各区体育局、区足协、市学生体协、上海市体育学院、有关竞赛组织:
2017年7月9日,上海某体育公司主办的一场业余足球比赛中,发生球员暴力殴打裁判的恶性事件。
据当地协会、主办方、裁判组、比赛监督员、比赛视频和裁判员的陈述,当比赛进行到34分钟时,YLZ队27号队员董卿在比赛结束后鲁莽地推搡了对方球员。球出了边线。 裁判吹响违规行为后,他用球踢裁判,随后用手掌打裁判,对裁判进行言语辱骂和身体威胁,行为暴力,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根据《上海市足协纪律处分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五条、第十八条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业余足球裁判等级业余足球裁判等级,给予以下处罚:
1、永久禁止董卿在上海地区从事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(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参赛、禁止观众、禁止进入足球场馆、禁止聘用任何与足球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等) ;
2、支持裁判对选手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权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同时,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责成当地协会和赛事主办方加强赛事管理,严格赛风纪纪,严厉打击暴力执法行为。体育场。 加强场馆安保业余足球裁判等级,确保裁判员和运动员的人身安全。
足球发展的良好环境来之不易,足球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维护。 尊重规则、遵守规则、敬畏规则是所有足球参与者共同的行为准则。 裁判员是足球比赛的执行者,其权威、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容侵犯。 我们强烈谴责未经当事人同意,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视频给裁判造成的二次伤害。 我们要坚决打击体育场暴力,零容忍!
希望各参赛球队和比赛主办方加强对运动员和官员的管理和教育,净化赛场氛围,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,确保各项足球赛事顺利有序进行。这座城市的水平。
上海市足球协会
2017 年 7 月 11 日